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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汀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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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

长汀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优化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2023年3月7日教育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布置(扩大)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党委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人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11次,召开巡察整改党建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向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三组汇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于3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推进整改。教育局党组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8项共60具体问题,研究制订17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思想统一、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有效保障每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我局根据反馈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或印发了《长汀县教育系统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长汀县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处置预案》《长汀县教育系统廉政谈话制度》《长汀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长汀县教育系统教师推荐参评职称细化量指导性意见》《长汀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职务聘任指导性意见》等20个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有效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问题再次发生。

(四)聚力整改,共谋发展。教育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适应新高考、新中考形势发展要求,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做好补齐补足教育短板工作,以实现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着力推进长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教育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发出《关于开展“讲好思政课 厚植爱国情”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至少每学期上好一堂思政课;着力打造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教育精品课;组织编排具有观赏性、教育性的一批思政作品。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通过线上网络培训与线下思政教育培训班相结合的模式,教育引导教师队伍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如,2023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在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项培训240人次利用2023年寒假组织全县学校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共2200余人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心理健康、思政教育网络培训。三是督促长汀二中再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将思政课建设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校长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校长带头进课堂,本学期每位校领导都至少开设了一节思政课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与思政课听课评课31节

2)针对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2023年5月召开城区小学校长招生工作会议,讨论完善2023年招生方案,确定2023年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计划。2023年新增长汀一中祥鸿学校招收400余人的初中新生,严格按照初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二中、三中、四中、新城学校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父母至少一方所在企业就业年限时长顺序录取(根据企业缴交社保年限时长认定),录取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中学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二是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中途转入学生,转入学生必须手续齐全、符合转入要求。三是科学规划调整城区和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均衡我县中、小学城乡教育资源。制定2023年“强校”带“弱校”帮扶措施,2023年以来开展城区中、小学校向农村中小学校送培送教活动10多场次。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3)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31日、2月2日、4月9日、5月8日分别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专题会、布置会、“百日攻坚战”动员会,把创城活动融入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中,拓展到校外活动中。落实“小手拉大手”行动,创城活动与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戴头盔和超载等问题相结合。二是安排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挂钩指导建成区23所学校开展创城工作,积极发挥教育系统创城力量。三是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全县各校对创城实地布置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针对问题、解决问题,效果显著,各校创建水平得到提升。如:大同中心校等学校破旧宣传栏已全面更新;河田中心校等学校通过宣传教育、划分责任区、督促检查评比、与相关公司签订垃圾清运承包合同等,校园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改观;濯田中心校等学校通过规划校内车辆停放位、制定《学校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等有力地改善了校园交通状况。

4)针对开展禁毒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14日下发了《长汀县教育系统禁毒工作方案》,落实教学计划、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二是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目前,全县共建设了86个林则徐禁毒宣教室,新桥中学、汀江小学等学校均已按照《福建省各类学校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建设规范》设置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项目予以实施。

5)针对组织开展反诈防骗专项工作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了《长汀县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家校群、家访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对子女的教育、监督、沟通力度,有效制止学生参与电信诈骗。据统计,全县学校累计发放反诈《致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材料6万余份,召开主题班会200余场次,通过电子屏幕播放反诈宣传标语300余条。二是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到位,下发了《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籍不在校疑似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的通知》,建立在籍不在校学生去向跟踪台账,学校积极劝返在籍不在校学生校就读对无法返校的学生,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动监管。三是加强线索摸排,深入排查出租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通联工具等获取利益的行为,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清卡行动,对多余卡号、账号及时注销,对学生有违法犯罪苗头及早发现、及时遏制。四是广泛收集学生参与电信诈骗的各类信息,及时掌握电信诈骗向学校渗透苗头,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及时入处置,有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3.关于落实“双减”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6)针对对课后服务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县各中心校、县直各小学均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清单,制定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方面和提升课后服务方面”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逐项做好整改落实。全县中、小学校通过进一步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艺、劳动、体育、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二是规范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全县中、小学校严格执行《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汀县教育局 长汀县财政局关于长汀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各学校将课后服务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三是2023年新学年开始,长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中职成教股、教育纪委、财务规划建设股等相关职能股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内容及经费管理开展专项督查。

7)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在职教师违规兼职方面,相继出台并要求各中小学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不组织不参与各类校内外培训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校外培训五种行为;通过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函》《致校外培训学生家长一封信》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如有发现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各种培训,我局将按照上述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亮证照率方面,组织人员再次摸底排查建立了证照齐全和无证无照2类工作台账。目前全县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3家已注销、4家已转型为非学科类,全县已经没有学科类培训机构。

4.关于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8针对推动“五育”并举不够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15日至17日在新桥中学举办全县中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4月12日在濯田中心校举办全县小学第六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推动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求全县中、小学牢固树立“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开齐开足上好各门课程,不得挤占非学科类课程。二是扎实开展劳动教育。逐步完善各校的劳动教育基础设施,创造条件、因地制宜规划劳动教育基地。三是加大教学常规检查力度。长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中职成教股和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研室人员不定期深入中、小学校进行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行为。四是全县各中、小学校在校园内部或依托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劳动教育活动。长汀一中、长汀二中、长汀三中、策武中心校、新桥廖家小学、南山塘背小学已评为“龙岩市第一批劳动教育实验校”。2023年5月组织长汀职专、长汀四中、新桥中学、河田中学、汀州小学、附小、实小、涂坊中心校开展“龙岩市第二批劳动教育实验校”申报工作。

9针对开展“五项管理”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五项管理”工作专题会,要求各校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一把手”责任,明确校长、分管副校长等岗位责任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五项管理”工作落地并取得实效。二是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对标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通过完善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实验小学等5所存在作业量过多的小学已认真实施作业公示制度,对作业总量进行控制。三是加强对学校课外读物的排查。新桥中学、古城中心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对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照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核清理。四是加大督导力度。教育督导部门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纳入督导内容,常态化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

5.关于阳光招生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

10)针对招生材料审核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全县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认真审核招生材料,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2023年初中招生方案完善了表格的设计,对招考办收取的招生材料,表格设计中有收材料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招委会盖章,包括表格统一编号,做到一生一号一表格。2023年初中招生由县招考办给中教股名单建立学籍,各校招生只能按照县招考办给的名单招收新生,杜绝招生材料出现审核不到位现象。三是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网络报名,有到学校现场报名入学新生的户籍资料,必须逐一送到公安局查验户籍。四是教育局党组对责任人陈给予谈话提醒,对兰某某进行约谈。

11)针对存在违规录取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严肃招生纪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二是教育局党组于2020年9月分别给予当时招生和建学籍工作的责任人上官某、张某某、吴某某等3人谈话提醒。三是及时对不符合补录条件的7名学生进行退档处理。四是严格执行政策,落实龙岩市中考中招平台进行一次性高中录取,任何人不得进行二次录取或补录的规定。录取后将名单给中教股按照录取实际名单建立学籍,个别人录取后没有到录取学校报到就读的,空余学位也不得补录。

12)针对招生工作谋划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开始全面加强辖区内适龄儿童摸底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关、大同、策武、红山、四都、宣成、古城小学毕业生户籍等信息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校对2023在校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及监护人户籍等信息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统计城区、城郊按照各中学划片有户籍学生数,为下学年制定招生计划提供精准数据;严格执行初中招生方案,对学位已满的学校及时发布公告,严格按照批次录取,杜绝招生超计划数现象。二是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中,各城区中学如果还有空余学位,则根据学位数再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若出现报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则按父母至少一方所在企业就业年限时长顺序录取(根据企业缴交社保年限时长认定),录取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中学就读,如果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三是2023年5月召开城区小学校长招生工作会议,讨论完善2023年招生方案,以2022年城区各小学实际招生数为参考,确定了2023年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实小、附小、汀州小学出现前三批招生总数已超过计划招生数情况后马上发出通告,停止招生,确保生源合理流动,避免大班额现象。

13)针对执行招生方案“走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城区城郊小学毕业生的摸底工作,确保招生计划数与招生数接近;二是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明确规定对户籍迁入超过规定时限的学生,坚决不安排到学位已满的学校,必须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三是教育局党组对某某进行约谈。

6.关于安全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14)针对安全教育责任意识有懈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下发了《长汀县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将消防、交通、防溺水、禁毒、反诈纳入教学课程,广泛开展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二是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各学校按照《长汀县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了本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规定每学期中小学必须开展8次、幼儿园必须开展4次以上应急疏散演练。截止目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累计开展防灾等各种应急疏散演练300余次,提高了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

15)针对安全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了《长汀县教育局党组(教育局)领导及职能股站室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每次党组(扩大)会议“最后一个议题”进行强调,确保警钟长鸣。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长汀县教育系统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学校消防设施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检查督导等方式,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与公安等部门建立校园安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快速处置机制。有效消除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目前,部分学校监控不在线、监控录像存储时长严重不达标,消防器材失效、配备不全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如长汀四中原来只有70多个监控,通过投入10万余元,现在增加到了100多个,监控录像存储时长可达半年;长汀三中、汀州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等学校投入大量资金,维护和提升监控、消防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有效三是下发了《2023年长汀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车监督检查,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涉及违法违纪的校车驾驶员陈某某、蔡某某已被所在幼儿园解聘。

16)针对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了《长汀县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攻坚整治行动方案》,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分析研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攻坚整治行动;二是印发了《长汀县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防欺凌宣传教育,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管理,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时疏导化解;三是下发了《2023年长汀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以及《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积极持续推进“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班级群、安全平台周末预警等形式,推进师生安全警示教育。

7.关于对师生心理健康不够重视的问题

17针对心理健康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心理健康教师补充力度。2023年我县在招聘计划较少的情况下,单独划出2个名额用于招聘心理健康教师;二是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培养,提升兼职心理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心理咨询实践技能,组织全县学校德育骨干、思政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等2200余人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网络示范班教育培训,为开展好学生心理育人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已结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福建省课程设置(分科)指导意见》等要求,在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课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8)针对关心关爱师生身心健康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大爱龙岩·福满汀州·同心育苗”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心”教育实践活动及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生命教育视域下心拓展活动的实践与研究的研修活动等,通过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织密关心关爱师生心理健康“关护网”。二是要求各学校在新生家长会上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三是根据《福建省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调研,深入剖析师生心理问题现状,提出隐患防御排查化解措施,并推动落实。四是在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设施及人员配备,目前全县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31名。五是落实关心关爱政策。对全县患精神类疾病不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18名教师,建立健全监测台账,由所在学校做好关心劝导工作,积极引导家属把病患转龙岩三院等专业机构接受系统治疗,截止目前已有7教师回学校上课或图书室工作,11教师居家疗养与专业机构治疗相结合;落实一对一心理辅导,对系统治疗后病情缓解患者,安排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加强人文关怀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开展培训。县教育局加强了宣传平台和信息员队伍建设,4月13日对全县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员队伍开展了一次专题培训,提升舆情处置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测、及时处置。教育局机关、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立网络舆情巡查日志,对监测发现的舆情、做到及时研判、分类处置。对正面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对负面舆情,积极对接县委网信办、网安大队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开展管控,避免舆情扩散,营造风清气正的舆情氛围。

20针对宣传阵地建设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强阵地,展示教育形象。着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突出建好建强“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自2023年1月份以来,推送涉及教育要闻、“福”文化宣传、身边榜样、校园动态、成效喜报、好文美篇推荐等各类宣传报道73篇,新增关注4426人,提升了公众号的关注度,取得了较好宣传成效。二是建强队伍,立足长效宣传。各学校均组建了宣传平台建设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学校宣传骨干力量,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窗口栏目,挖掘宣传资源,展示长汀教育形象,擦亮长汀教育名片。

21针对网络安全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认识。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制定下发了《长汀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长汀县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处置预案》《长汀县教育系统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长汀县教育局网评员工作制度》《长汀县教育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长汀县教育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二是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接学校网络服务商,组织技术团队开展了网络安全大检查,对隐患及时落实整改。三是技术升级,加强防护。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网络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更新换代提升技术防护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2)针对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4日制定下发《长汀县教育系统廉政谈话制度》。二是2023228日至33日,分4个组对全县各学校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三是2023年4月10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四是2023年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分管股(站)室负责人、中学、小学(幼儿园)书记、校长的思想动态和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个人廉政谈话1次。

23)针对对校级领导疏于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一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立以督导室为主的校长年度目标考评办法制定工作小组,制订完善体现中小学工作特点的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制度二是在每学年结束后对学校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重要依据。三是制定下发《长汀县校(园)长上课听课评课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24)针对派驻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10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二是下发一份《纪检监察建议》。针对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查办的策武红江小学原校长郑某某违法案以及结合对教育系统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对基层学校校长的监督管理以及预防和惩治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三是2023年5月16日,组织召开教育系统纪委委员培训班,聚焦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职责,从政策法规、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方面入手开展多形式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基层支部纪委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25)针对理论学习不走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关于重新制定长汀县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提升质量。二是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2023年以来认真开展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按规定定时定点按期开展学习。三是中心组学习记录人廖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26)针对材料相互抄袭。 

整改目标与措施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意识,要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网上抄袭”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活动,对党员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感想感悟、主题征文等事项内容,严格把关三是教育局党组对钟某某、、张某某某某、董某某、邱某某、张某某7名党员干部教师分别给予谈话提醒。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27)针对违规发放奖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21日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会计、出纳、本局各股站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规范长汀县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的实施办法》《长汀县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政策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发放奖金。二是建章立制,下发《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自查自纠及时清退违规发放奖金,教育局机关及下属55所学校自查发现违规发放资金共计12.233256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成。四是教育局党组违规发放奖金13所学校进行全县通报

28)针对擅自提高公积金缴交基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023年4月21日上午,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共115人,进行财务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严格财务纪律,从源头上防止擅自提高公积金缴交基数。二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2023年5月31日下发《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按修订后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教育局机关及下属55所学校自查自纠,及时清退擅自提高公积金缴交基数资金共计3.05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成。四是教育局党组对擅自提高公积金缴交基数责任人罗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2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龙岩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了《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教职工病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范全县教职员工的请假、销假审批制度,规范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审批程序。二是2018年9月以来24所学校未按规定扣发病、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补贴总计24.633864万元,进行追扣,目前已全部追扣完成。

30)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会计、出纳、本局各股站室负责人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下发《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3号、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规报销差旅费。二是自查自纠及时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教育局机关及下属55所学校自查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1.3028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成。三是违规报销差旅费的15所学校进行全县通报。

4.关于教师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1)针对“四风”整治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学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拒绝接受家长宴请承诺书》。二是2023年4月10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了2022年度我市查处的7起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2023年5月16日,组织召开教育系统纪委委员培训班,聚焦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从政策法规、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方面入手开展多形式培训,进一步提高纪委委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32)针对教师“八小时外”跟踪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要求,制订《长汀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改进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作风,不断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二是制定了《中共长汀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长汀县教育系统个人有关信息报备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准确了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有关信息情况,做到严管与厚爱的有机结合,提升队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明确师德红线,强化师德考核,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强化学校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和校长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坚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违反师德规范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22年以来,对6人作出政务处分,其中开除2人、撤职和降低岗位等级2人、记过1人、警告1人;对1人作出党纪处分。

33)针对忽视师德师风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10日全县教育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局领导、股站室负责人、全县各学校党支部书记120余人参加会议,并组织观看《零容忍》等多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了2022年度我市查处的7起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深刻汲取以往教育系统典型案件教训,做到以案为鉴,以案反思,以案促改,警钟长鸣。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法律意识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法制和师德教育,确保广大教职工遵纪守法,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从严考量师德师风,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以及违法违纪的,在推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晋级晋职以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4)针对工程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2019年已出台《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量清单计量不清或不准,出现工程虚增工程量、偷工减料、多付工程款现象等问题,重新修订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工程项目多付工程款的现象。二是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9月以来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于2023年3月31日下发《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工程项目自查及巡察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做好自查工作,对多付工程款的项目建立台账、逐条整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治意识。2023年5月19日下午,在长汀一中主考会议室组织全县学校项目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参会,对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学校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促进各校依法、依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四是14所学校以及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35)针对多支付工程预付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制订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已出台《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针对出现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重新修订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程项目工程预付款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工程项目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二是自查自纠,强化责任整改。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9月以来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于2023年3月31日下发《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工程项目自查及巡察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把工程项目多付工程预付款问题,落实责任到人,严查严处,发生一起处理一起。四是教育局党组对责任人程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36)针对招投标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要求各学校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在已出台《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针对非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出现招投标流于形式的问题,重新修订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工程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的问题。二是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管。根据《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从工程项目审批、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方面对学校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项目完成招投标后填报《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报告备案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5月19日下午,长汀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学校对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教育系统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管理工程项目的政治站位和专业水平。  

37)针对未收取履约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完成落实整改。要求各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收取的建立台账、逐条整改。截止目前,对工程项目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制订和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在已出台《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出现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重新修订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工程项目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三是强化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合同要求。学校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实施交底环节,做好合同实施管理,把控变更与索赔。 项目校与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计取),坚决杜绝中标人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先行签订合同。

38)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9月以来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于2023年3月31日下发《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工程项目自查及巡察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建立台账、逐条整改。截止目前,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强督查,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严肃合同签订工作,中标合同不得随意变更。规范合同签订内容,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切实执行合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督促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合同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在已出台《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出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重新修订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提高学校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依规管理学校工程项目的实施。

39)针对未扣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自查自纠,强化责任整改。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建立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未扣留的台账、逐条整改。截止目前,工程项目未扣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执行合同条约,规范质量保证金扣留制度。在已出台《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未扣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重新修订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小型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扣留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工程项目未扣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学校财务制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超前支付。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有要求扣留质量保修金的,项目校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扣留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方可支付。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40)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3月2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局领导、18个股站室负责人共25人学习了《长汀县教育局党组(教育局)领导及职能股站室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促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制度,议事程序以及决策实施,理清局党组、党委及教育行政职能,明确职责,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三是坚持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制度。

41)针对对各学校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不到位。部分学校未组织开展学习宣讲。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二是3月20日、4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局领导、全体股站室负责人等25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局领导分组分批次到挂钩学校基层支部开展二十大精神宣讲,把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抓手。

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42)针对落实党建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邀请县委党史方志研究室主任王英为全县教师开展《赓续红色血脉 培养时代新人》专题讲座,根据要求完成党员轮训计划;二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在2023年3月14日的教育党委会议上,全体党委委员参加了挂钩学校支部组织生活会。

(43)针对党建带团建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党(总)支部开展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情况,建立台账,逐条整改。二是局党组下发《2023年长汀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长汀县教育系统落实党建工作巡察整改的通知》,强化对党建带团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求学校把团建、队建纳入到下一年党建工作计划部署,要求各学校党支部专题研究团委、少先队工作均需达到每学期2次的要求。

44)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党(总)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建立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要求各党(总)支部统一规范使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并落实按期调阅制度。按要求上好专题党课及组织召开党员大会。

45)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排查各党(总)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逐条整改。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落实好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三是要求局机关党支部正常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并记录好活动情况。

4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自查自纠,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各党(总)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制度。二是制定下发《中共长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下发<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六个制度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年度组织会杜绝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及不开展相互批评等情况,安排教育党委委员到各学校党(总)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

47)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建立台账,逐条整改。二是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党务干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流程,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龙岩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严格各项程序,完善相关材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再次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要求整改。四是要求各相关支部在召开发展党员大会时,提前通知相应挂钩指导的党委委员列席会议。

3.关于教师队伍建设虚化弱化的问题。

48)针对教师梯队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新任教师补充力度,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加强新任教师补充,特别是加大中学新任教师补充,缓解中学教师年龄老化、教师断层问题。2023年我县招聘新任教师122名,其中中学教师88名。二是今后将根据中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加大中学新任教师补充力度,及时办理中学教师到龄退休审批,缓解中学年轻教师占比较小、教师断层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前完成。

49)针对中学教师严重超编。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按政策及时办理教师退休手续,逐步缓解中学教师超编问题,2023年以来已办理14位中学教师退休手续,今年将有52位中学教师到龄退休。二是鼓励富余学科教师转岗至紧缺学科任教。2022年秋季安排8位中学教师到小学交流。三是合理调剂教师交流任教,根据学生数变化情况,实行区域统筹师资配置,使高中与初中、初中与小学教师间有序流动,用好用活富余超编教师。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前完成

50)针对城乡小学教师编制失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城区学校教师补充力度,优化城区小学师资配备。2022年秋季补充了28位新任教师到城区小学学校任教,选派了37位教师到城区小学交流任教;2023年补充10位新任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选派了44位教师到城区小学交流任教。二是畅通城乡教师流动通道,开展城区学校缺额教师遴选考试,缓解城区小学缺编、农村小学超编问题。2022年遴选了168位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2023年遴选了46名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51)针对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一是通过教师招聘、调动、遴选等方式,缓解农村学校普遍超编、城区学校普遍缺编的现象改变教师从乡镇到城区交流多、城区到乡镇交流少的现象,推进教师城乡对等交流。今年遴选了53位教师到城区、城郊学校任教,选派了228名教师参加校际交流。二是规范教师交流年限,县教育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人员借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教师校际交流轮岗根据学校、学科岗位实际需要选派,原则上交流时间小学不超过2个学年、中学不超过3个学年(5年内限交流1次)”。出台了《长汀县教育系统教师调配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教师调配工作。

(52)针对编外教师管理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一是制订长汀县教育系统编制外用人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程序规范、操作公正的竞聘制度。二是要求学校对编外教师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对不具备与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等证书的予以辞退或调整岗位。针对实验小学招聘的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实验小学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三是要求学校完善编外人员聘用办法和程序,相关招聘公告报我局审核,确保编外人员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53)针对干部任免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选任程序,注重民主推荐环节,完善考察制度,拓宽考察方式,将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相结合,通过对干部选任动议、提名、考察、公示等环节,掌握考察对象的品行表现,避免用人失察。二是加强拟任职对象的资格审核,避免使用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干部。经自查,有3位未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校级领导,其中1位将于明年7月到龄退休,对另2位未取得本科学历的校级领导,要求其在两年内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予以调整工作岗位。三是2023年我局对2位拟任股室负责人的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推荐考察。

54)针对超职数配备校级领导。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协调县委编办,重新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办学规模、类别和工作实际需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并出台了《长汀县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内设机构职数工作方案》,重新核定学校校级领导职数。二是重新核定的职数内配备学校校级领导,做到没有职数空缺的学校不新提拔干部或增加校级领导,已经超配的逐步进行消化。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前完成

55)针对人事关系较为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动程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学科和年龄结构都合理的教师队伍。二是理清全县中高级职数与符合评聘条件的教师人数的比例、对象、学校实际情况等,并进行基层调研征求一线教师意见建议。三是积极与县人社局做好沟通对接,争取职数,理顺编制、工资、工作关系的统一,缓解矛盾,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2023年第一季度已理顺撤并学校及调动人员工资关系363人。

56)针对借用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一是按照《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借用、抽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订《中共长汀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人员借用工作的意见》二是完善借用制度,加强借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借用人员;对符合政策规定能够调动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解决。

5.关于教师职称评聘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57)针对岗位评聘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3年5月15日,出台《长汀县中小学教师推荐职称参评细化量分指导性意见》《长汀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职务聘任指导性意见》两份文件,明确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职称评聘工作规范有序。

58针对未按上级文件精神修订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3年5月15日,出台《长汀县中小学教师推荐职称参评细化量分指导性意见》《长汀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职务聘任指导性意见》两份文件。一是更新完善。对之前文件规定的“晋升专技十一级条件需满工龄11年以上”,已修订为“晋升专技十一级条件需满工龄6年以上(含6年)”。二是细化完善。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情况、教学业绩、表彰表扬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细化,拟定了量化评价标准。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让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克服了“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

59针对岗位评聘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28日,出台《关于在职称评审中杜绝提供虚假材料的实施方案》。一是明文规定。《实施方案》对学校推荐委员会的成立进行规定:“学校(单位)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等民主程序产生以一线教师为主(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二是严肃纪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纪律,对伪造相关材料的教师,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除取消当年度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同时规定了对学校审核把关不严的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自查实之日起,聘期2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和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2021年2月对申报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等级晋升提供虚假材料的大同中心校曾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60)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完善交流轮岗制度,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交流效益。二是加强交流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促进交流轮岗有序推进。三是完善借用制度,加强借用人员考核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借用人员。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教育局党组(党委)期间,共向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信访件4件、问题线索2件(均已办结)针对巡察报告反馈的问题,教育局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问责党员教师共计16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043所学校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局党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针对教师梯队建设有待加强。  

未整改到位原因:新任教师需逐年进行补充。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加强中学新任教师的补充力度,按期办理退休人员退休手续,通过新老更替缓解中学教师年龄老化问题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前完成。

 2.针对中学教师严重超编。 

未整改到位原因:教师调配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通过教师调动、遴选、交流等方式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二是进一步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统筹管理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前完成

3.针对超职数配备校级领导。 

未整改到位原因:目前县委编办是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核定我县中小学校校级领导职数,该文件是2002年6月18日出台的。现拟协调县委编办,重新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2019年出台《关于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办学规模、类别和工作实际需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重新核定学校校级领导职数。在重新核定的职数内配备学校校级领导,没有职数空缺的学校不新提拔干部或增加校级领导,已经超配的逐步进行消化。

下一步整改措施:会同县委编办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办学规模、类别和工作实际需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重新核定学校校级领导职数。在重新核定的职数内配备学校校级领导,没有职数空缺的学校不新提拔干部或增加校级领导,已经超配的逐步进行消化。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完成。

4.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 

未整改到位原因:教师轮岗交流一般按学年进行,拟在本学期结束后开展规范管理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中共长汀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人员借用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关于借用时间(交流年限)和借用关系终止方面的规定对借用(交流)期限到期及出现借用关系终止的及时通知有关教师个人返回原单位工作。

整改时限:202410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6020111

通信地址: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120-3号

        

 

                                                                                中共长汀县教育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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